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有关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按所学专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强制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要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费:学院2016年招生专业中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加工技术、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种子生产与经营、园林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等专业学费为55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复标准为准,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我院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为800元/年(六人间)。
第二十二条 书费:预交800元,具体标准按所学专业收取,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