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福清校区)收费标准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核定2004年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四所高校和厦门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4〕费213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师范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学费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0〕205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合作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0〕291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新增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1〕302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2012年新增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2〕403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308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196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259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与日本京都情报大学院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92号)等批文核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5040元/生?年,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5460元/生?年;艺术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8640元/生?年,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9360元/生?年;软件工程和数字媒体技术收费标准为10500元/生?年;闽台合作项目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中日合作项目专业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