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就业情况
根据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即:学生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学院已在省内及周边、京津、长三角、珠三角、广东等地建立了大型实习实训基地,并通过“供需见面”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学生也可在毕业时办理择业《报到证》回地方登记报到,参加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招考分配工作或安排就业岗位;学生还可以按照国家资助政策自主创业,享受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