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职业学院就业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自1995年在全国民办高校中首次举办人才集市以来,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二届。坚持学院推荐与个人自谋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学院在珠江三角洲(深圳、珠海、东莞等地)、长江三角洲(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和闽江三角洲(厦门、石狮、漳州等地)设立就业办事处,构建了宽领域的就业体系。学院与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实行“订单式培养”,学生毕业后直接赴用人单位工作。通畅的就业渠道使我院历届毕业生在六月中旬前就能顺利就业,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