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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就业情况


在校管理及毕业待遇
  第三十五条 各专业学生统一住校。公安类专业学生在校着公安学员服,根据《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普通专业学生参照警务化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学院根据自愿原则动员学生购买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人身伤害的,按教育部2002年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项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专学历文凭。
  第三十八条 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普通专业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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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警察学院
  • 招生电话:0731-82791600 建校时间:1949年
  • 邮箱:zsjy@hnpolice.com
  • 网站:http://www.hnpolice.com/
  • 地址:湖南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
  • 类型:政法类
  •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 学校人数:5千~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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